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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南京的一名助教卢女士因在休息日外出爬山5小时未回复家长询问,遭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。卢女士表示,她平时工作期间常常处于隐性加班的状态,公司曾规定休息日需定时查看工作消息。事件发生后,公司的新规进一步要求休息日每隔几小时查看手机。
卢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,10月17日,她在休息日出门爬山,因信号不良未带工作手机,导致未能及时回答家长的问题。她的这一行为引起了家长的不满,随即接到多位领导的电话问责。面对公司的要求和压力,卢女士感到无法接受,随后她提出申诉,经过调解后,公司最终决定解除与她的劳动合同,并以“影响公司形象”为由作出解雇决定。卢女士认为这种做法是违法的,已申请劳动仲裁并就社保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。
卢女士提供的劳动合同显示,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,每周工作时长不超过四十小时,休息时间不计入工时,并且加班需经过公司批准。虽然工作要求繁琐,卢女士日常负责多个学生的保研规划,面对各类问题的咨询,处理过程往往需要更长的时间。她表示,公司对助教工作的要求过高,并且将压力转嫁到员工身上。 南宫娱乐app官网版
目前,卢女士的案件已经引发社会关注,许多网友对她的遭遇表示同情,并对公司的做法提出质疑。